大圩镇圩美苑商业资产和淝河镇安百苑A区四处资产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大圩镇圩美苑商业资产和淝河镇安百苑A区四处资产改造工程
项目编号:2025BHCYJTGC00011
大圩镇圩美苑商业资产和淝河镇安百苑A区四处资产改造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,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。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:
第一中标(成交)单位名称: ******有限公司 ;
中标金额:壹佰叁拾贰万柒仟伍佰贰拾叁元玖角贰分(¥******.92元);
项目经理:杨春喜;
第二中标(成交)单位名称: ******有限公司 ;
中标金额:壹佰叁拾贰万捌仟玖佰叁拾伍元肆角肆分(¥******.44元);
项目经理:王亮亮;
公示期: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17日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******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(招标采购部)提出质疑(异议),异议材料递交地址: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大楼1815室,联系电话:0551-******。
******集团纪委办提出投诉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3、被异议人名称;
4、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;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
公示日期:2025年03月14日